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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噪聲污染是一項系統工程(人民時評)

彭  飛
2022年01月20日08:0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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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午休,卻被窗外工地的噪聲吵醒﹔伏案工作,樓下嘈雜的廣場舞音樂讓人不勝其擾﹔走在路上,被機動車巨大的轟鳴聲嚇了一跳……類似遭遇,不少人可能都經歷過。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21年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在“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台”接到的公眾舉報中,噪聲擾民問題排在第二位。如何更好解決噪聲污染問題,是一道治理必答題。

  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這部將於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法律,內容涵蓋噪聲污染防治標准和規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業噪聲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等領域以及相應法律責任,對於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維護社會和諧等,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是解決噪聲污染問題的有效手段。我國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成效有目共睹。不過,與20多年前相比,我國噪聲污染防治形勢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公眾環境意識提升,對聲環境質量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污染區域由城市擴展到了農村,新型噪聲源不斷出現,室外活動噪聲、室內噪聲污染也日益多發。這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新出台的噪聲污染防治法,刪除了原來名稱中的“環境”二字,明確法律規范的對象僅限於人為噪聲,並在加強源頭防控、加強噪聲分類管理、強化社會共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針對近年來群眾反映較多的廣場舞噪聲擾民、機動車轟鳴擾民等問題,新法明確: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的,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相關規定回應民生關切,為防治噪聲污染提供了堅實支撐。

  防治噪聲污染是一項系統工程,除了加大處罰力度,也要在事前防范上下一番功夫。噪聲污染防治法增設“噪聲污染防治標准和規劃”一章,明確規定“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考慮城鄉區域開發、改造和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強調“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准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准,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等的防噪聲距離”。既著力於“治”,也著眼於“防”,防治噪聲污染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防治噪聲污染既是法治課題,也是文明考題。全社會應當增強噪聲污染防治意識,自覺減少社會生活噪聲排放。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看到許多主動降噪的文明之舉。比如,有的廣場舞組織者為參與者配備藍牙耳機,既不產生噪聲,也滿足了群眾的健身需求﹔有的社區規定,不在休息時間和周末進行裝修等活動,把噪聲嚴格控制在一定限度內。以法治促文明,必將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寧靜和諧、舒適宜居的生活環境。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厚植防治噪聲污染的法治土壤與社會土壤,持續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涵養社會文明水位,我們就一定能讓噪聲遠離群眾日常生活,讓安寧與我們時時相伴。

    


  《 人民日報 》( 2022年01月20日 05 版)
(責編:周倩文、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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