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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華代表:從立法層面保護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

肖璐欣
2023年03月06日08:05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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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林建華。受訪者供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林建華。受訪者供圖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行為監管的重要內容,主要通過規范金融機構經營行為、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強化監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對購買、使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金融消費者提供有效保護,直接體現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林建華建議,從立法層面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框架、強化制度保障,保護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提升金融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

林建華表示,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經過十余年實踐發展,在制度機制建設、金融知識宣傳、投訴糾紛處理、執法監督管理、金融營銷宣傳、普惠金融發展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顯著增強。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金融領域愈發顯現,也伴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涉及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等八項權利的糾紛投訴依然存在。

現階段,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已成為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從全球層面來看,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成為國際共識,相較於域外立法實踐,我國尚無專門適用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

對此,林建華建議,從“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明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主要內容、加強制度性探索等三個方面,加快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在立法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方面,林建華建議,要壓實金融機構責任。如圍繞保護金融消費者八大權利,就普遍問題產生的原因,金融監管部門從信息披露、適當性管理、格式條款、個人金融信息保護、金融糾紛化解等方面加以約束。要引導金融消費者自我保護,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引導金融消費者理性消費、誠實守信,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構建社會共治體系。建立完善金融機構自治、行業自律、金融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同治理機制,調動各方力量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秩序。

明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主要內容。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基礎,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概念及其內涵﹔圍繞金融機構的行為規范、金融消費者的主要權利、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監督管理、金融消費者自律組織的功能定位、金融消費爭議的解決途徑、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規范﹔明確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並建立健全協調統一的監管體系。

加強制度性探索,進一步充實豐富立法內容。探索構建“一站式”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提高金融糾紛處理的質效,降低金融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可參照英國金融申訴服務機構(FOS)模式,建立全國統一的、獨立於行政監管部門的第三方金融投訴糾紛處理機構。另外,可通過建立金融消費者救濟基金、懲罰性賠償等方式探索中國特色金融消費者保護救濟賠償制度機制的有效路徑。

(責編:張沛、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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