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张湾纪委监委为21名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2021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全年对19名干部提出否定性或暂缓意见,取消8人评先评优资格。
坚持依规依纪受理,严把来源关口。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和湖北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相关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党委政府等换届事项、党委政府审批的重要表彰事项、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和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其他事项,不受理对单位、组织、集体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该区纪委监委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一归口受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事项,与征求意见单位加强沟通,对不予受理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防止超范围审查和违规出具回复意见。2021年以来,共受理业务范围内事项107批4558人次。
加强问题线索监督,严把处置关口。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对涉及区直部门“一把手”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可能进一步提拔使用和交流任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始终坚持优先处置、及时办结,对区乡两级换届中收到的问题线索速查速结、高效处置。开展问题线索大督办、大清理,对初步核实后长时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每月报告办理进展,防止久拖不结。2021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44件,立案查处74人,问题线索处置率100%,初核转立案率也大大提升,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及时精准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严把回复关口。该区纪委监委案管、信访、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审查调查等部门对征求意见对象的相关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查阅,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突出政治把关,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委领导审批后提供。重要、紧急事项提交专题会集体研究,汇总形成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因问题重大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处置、短时间内难以回复明确意见的,及时与征求意见单位沟通。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容错纠错的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干部受处分原因、时间、后续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实事求是作出客观研判。对曾受到第一、二种形态处分处理但已过影响期、后续回访时发现积极改正、工作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时提出“无不同意见”,为敢担当、敢作为者“兜底”,为2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鲍涛)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