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21日澎湃新聞報道,因河南原陽“4名兒童被埋”事件,紅星新聞、新京報、上游新聞等媒體記者前往採訪,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員阻攔、毆打,手機被搶、衣服被撕爛、眼鏡被踩毀,現場一名女性聲稱:“沒有政府的允許,不能進去採訪。你們為個採訪,值得嗎?”
記者採訪新聞,本是履行職責。原陽縣相關政府部門,按照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應為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之相關規定,應該予以接待,對採訪提問“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何以引來“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員”一頓拳腳相加,連眼鏡都被踩毀。
原陽縣“4名兒童被埋”慘禍,早已經被媒體報道,傳得沸沸揚揚。同時,有關該事件的謠言也不斷在擴散發酵,歪曲事實真相,把原陽政府不斷拖向輿論漩渦,記者前去採訪事實,欲還原真相,通過權威渠道以正視聽,這本是給當地幫忙。
而原陽縣對此卻十分害怕,“大門”緊閉,擺出“少林十八銅人陣”,硬阻不成便亮出拳腳,把記者們打得人仰馬翻,滿地找眼鏡,凸顯當地政府的“霸蠻”。看記者不順眼就打記者,以此作派類推,該縣老百姓若稍有不順意,豈不是要把老百姓打得更慘?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尤其是人命關天的社會大事件時,媒體不可避免需要介入,如何對待媒體、如何回應民疑,是各級領導干部不能回避的必答題。原陽縣“4名兒童被埋”事件既沒有涉及國家安全,也沒有機要和保密工作的需要,就應該大大方方“明人不說暗話”地介紹情況,與新聞媒體一道,尋真相,懲壞人,找問題,堵漏洞。媒體本來就應該為黨和政府分憂,當好幫手。
但從原陽縣一些部門對待新聞媒體的態度看來,卻是大有“瞞真相,庇壞蛋,避問題,開后門”的嫌疑,既違法,也違紀,更是把當地形象和頭頭腦腦越抹越黑,百口莫辯。這樣的人和這樣的工作作風和態度,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讓原本的風波沒有平靜,反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誰用這般愚鈍的工作人員,誰的腦袋就會一頭包,他們這樣的錯誤行為,恰恰在往熱點新聞的“火”上再澆一瓢油,讓負輿情之“火”越燒越旺。
對於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得是否公開、透明,事件又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又能服眾的結果,其重要標志就是記者能否自由採訪,媒體能否排除干擾參與調查,能否及時刊播消息、發表評論。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媒體不但不是“麻煩制造者”,反而是政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不可或缺的合作者。原陽縣有些工作人員對於媒體來訪不合作,畏之如虎,見記者就一臉緊張,本能地握緊拳頭,橫蠻無禮,就該對他們好好教育,提高其文化、文明修養,對其罰當其錯,讓其吸取教訓,下不再犯。倘若又是護短,不長記性,頭昂得高高,很可能一腳踏空,重重跌一跤,摔得爬不起來。
至於“沒有政府的允許,不能進去採訪。你們為個採訪,值得嗎?”的說法和想法,也該好好矯正。記者是代表記者証上的國徽行駛監督權,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的權利的守護人,不是個別政府人員的“應聲虫”。他們的採訪是工作任務、上班需要。因此,“為個採訪”,即使遇到阻力也要努力離真相更近,這是敬業,在追尋新聞真實和維護新聞尊嚴。這樣做,“很值得”,就算沒有政府的允許,也依然可以採訪,因為這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陳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