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布第4號省河湖長令 開展碧水保衛“攻堅行動”

2020年05月07日08:17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人民網武漢5月7日電 近日,湖北省發布第4號省河湖長令,要求各級河湖長、河湖長辦及有關單位立刻行動起來,在全省開展碧水保衛戰“攻堅行動”。

開展水質提升攻堅行動,2020年底“水十條”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8.6%,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推進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務,單一水源供水的市州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強化節水行動,年內實現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30%的目標。

開展空間管控攻堅行動,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任務﹔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組織完成省級重點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任務,加快推進長江、漢江干線碼頭清理整治﹔穩步實施退田(漁、垸)還湖。逐步建立跨縣市區河湖全覆蓋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開展小微水體整治攻堅行動,落實落細小微水體“一長兩員”長效管護機制﹔分類制定城區、農村小微水體整治標准,加強小微水體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區小微水體整治任務,完成60%以上農村小微水體整治任務。

開展能力建設攻堅行動,加強河湖長制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河湖長履職盡責﹔建成河湖長制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河湖監測管控能力﹔強化河湖社會管理服務,廣泛開展河湖志願行動,不斷健全完善河湖保護共治機制。

同時,各地要強化監督檢查、考核問效,必要時啟動問責追責機制。

(責編:張雋、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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