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武漢5月12日電 (郭婷婷)武漢市強制垃圾分類來了。5月12日上午,武漢市城管委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剛通過市政府常務會的《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預計從7月1日起,武漢市將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該辦法明確了該市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在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標准、規定生活垃圾分類具體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智慧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等行為設定法律責任條款。這也意味著武漢將由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階段邁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階段。
據了解,該辦法對單位和個人,也作出了獎懲規定:對違規單位,最高罰5萬元,對不分類的個人,將處50元—200元以內處罰。
武漢垃圾分類分為四大類。受訪者供圖
制定具有武漢特色垃圾分類制度
為了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緩解垃圾圍城危機,武漢此次借鑒先進經驗,制定了具有武漢特色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此次,武漢市運用“大分流、細分類”推進政策,擬將生活垃圾分為四類: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泡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虫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農藥瓶等。
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經污染且適宜回收循環利用的物質,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廚余垃圾(濕垃圾/易腐垃圾/餐廚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機質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爛發酵發臭等特點的物質,包括:單位食堂、賓館、飯店和酒樓等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以及居民家庭產生的果蔬及食物下腳料、剩菜剩飯、瓜果皮、盆栽殘枝落葉等。
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武漢城管執法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目標是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垃圾分類全覆蓋,全市社區、行政村垃圾分類覆蓋率85%以上。下一步,將繼續宣傳督導,通過典型示范加強強制執法等促進垃圾分類全面推廣。
武漢市垃圾分類宣傳活動。受訪者供圖
違規單位最高面臨5萬元處罰
強制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后,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生活垃圾應當按要求分類投放至指定收集點的收集容器內,不得隨意傾倒、拋撒、焚燒或者堆放﹔體積大、整體性強或需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垃圾,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服務單位上門收集,或單獨投放至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指定的投放點﹔禁止將工業固體廢物、建筑垃圾、醫療廢物、動物尸體混入生活垃圾。
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區探索實施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
對違規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未保持生活垃圾投分類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單位,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未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未將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地點貯存或收運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未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類台賬的,對單位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的,對分類收運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不遵守分類處置規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的,對處置單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生活垃圾經營處置許可証﹔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武漢市宣傳垃圾分類。受訪者供圖
市民違反四種情形面臨200元罰款
對於武漢市民來說,違反以下四種情形,會面臨200元罰款。
首先,未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類垃圾桶內,如將廚余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
其次,居民的大件垃圾,如空調、冰箱及床等,應預約物資回收單位上門收集或管理人指定的投放點投放。如果隨意亂扔小區或其它地方,有可能被處罰。
第三,亂倒裝修垃圾行為,將會被罰。應該預約服務單位上門收集或投放到管理人員指定的地點。
第四,將動物尸體投混入生活垃圾中,也將會面臨處罰,應該投放到其他垃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