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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留言追蹤|無証經營的戶外廣告企業何去何從?

2021年10月13日15:09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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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10月13日電 (周雯 肖璐欣)日前,本網刊發了《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追蹤|湖北宜昌:回復與執行不一,企業盼政府“抬抬手”》報道。記者獲悉,該廣告公司反映的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廣場規劃院宿舍樓頂廣告牌已於9月29日被拆除,當地城管部門回應稱,由於宜昌市文明典范城市創建等工作需要予以拆除,且該廣告牌已非法佔用公共資源近6年。

宜昌市夷陵廣場規劃院宿舍樓頂廣告牌已於9月29日被拆除。受訪者提供

“本與宜昌市城管委前任領導協商好2022年7月底前拆除的廣告牌,按現任領導要求已提前被拆,時任領導與新任領導究竟該聽誰的?”宜昌市超人廣告公司負責人質疑,“現在矛盾的焦點是我們雖同意拆除,但應按之前協商好的計劃執行。只是前主任由於楚天高速機場段拆除了合同期內的兩處廣告牌后,8月才答應了將夷陵廣場在2022年4月待客戶合同到期后拆除。但如今,城管委新官不理舊賬!”

該廣告公司負責人表示,夷陵廣場規劃院宿舍樓頂廣告牌未經雙方協定,就被單方面拆除,給公司造成的70余萬元損失誰來承擔?

對此,宜昌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提前拆除該廣告牌,既不違法,也不違理,也不違情,而且拆除前也與該公司進行了協商。“該戶外廣告牌本來就違法佔用公共資源近6年時間,一直屬於無証經營,政府依法拆除,理由充分。”

該城管委負責人表示,現在矛盾點在於,之前相關人員達成了協商,但由於該廣告牌位於重要的廣場節點,周邊相關的戶外廣告牌都已依法拆除,“我們在拆除前也與超人廣告公司進行了協商,希望其能站在大局支持宜昌市建設。同時,政府已經很寬容了,對於該公司另外六張戶外廣告牌也同意仍按照之前協商的拆除時間執行。”

戶外廣告牌為何能無証經營?宜昌市超人廣告公司負責人解釋,宜昌市戶外廣告牌的規劃許可証2011年之前由市規劃局審批發証,如夷陵廣場規劃院樓頂廣告位為例,原規劃許可証為宜市規廣半(2001)094號,由宜昌市規劃局審批下發。

2011年9月1日,宜昌市政府下發《宜昌市城區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52號)。文件規定,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區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區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審批和管理﹔公共場地、建(構)筑物上的戶外廣告位應當經聯席會議批准后,由市城投公司向社會公開拍賣或招標。后該市區多處廣告位收歸市城投公司。

2012年7月24日,該公司參加宜昌市城投公司組織的拍賣會再次取得該廣告位的使用權,到2015年到期。

該廣告公司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宜昌市政府152號市長令頒布之后,宜昌戶外廣告的設置審批權限由規劃局轉到城管局。城管委基本停止了對戶外廣告的審批工作並對廣告位進行大范圍拆除,廣告企業續証無門、無處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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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恬、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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