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系列措施降低企业资源要素使用成本

土地出让金等可延至疫情结束3个月内缴纳

2020年05月14日08:40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5月13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95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的有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邹清平、沈学军解读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时介绍,为切实降低企业资源要素使用成本,我省分类、分时段制定系列支持措施。

从时间来看,针对疫情防控,明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矿业权出让价款、国有土地租金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不计收资金占用费、滞纳金。

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缴纳出让金、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相关时间顺延。新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下调竞买保证金等。

降低土地取得成本方面,土地出让金可延期或分期缴纳。对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项目,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按70%确定出让底价,第三产业项目按80%确定出让底价,房地产项目除外。

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方面,企业可申请暂缓或减免缴纳土地租金。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划拨土地存量房产发展国家鼓励产业的,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可在5年内不作变更。

减免相关税费,对服务疫情防控和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依法减免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将围绕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不见面”网上办,建设项目“多审合一”,持续发力突破。围绕为企业纾困解难,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部署开展项目用地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用地保障机制。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自然资源部给予我省用地计划、降低用地成本等11项特殊政策支持,我省鄂州机场、当远铁路等30个重大项目用地已获国家批准,面积6.28万亩。(周寿江、王欢)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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