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社局了解到,2019年1月1日前在该市参加失业保险的500人以上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稳岗返还申报。
此次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2019年1月和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截止至2019年12月无失业保险欠费;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破产清算;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此外,2019年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返还;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