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召开2020年征兵政策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优惠激励政策更硬核

2020年06月11日08:40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人民网武汉6月11日电 6月10日上午,湖北省征兵领导小组专题召开2020年征兵政策宣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征兵工作的通知》3份重要征兵政策文件作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据湖北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副司令员张红军介绍,今年年初,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两征两退”实施方案,同时专门召开改革任务部署会,标志着新一轮兵役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3月份的上半年征兵推迟进行,但湖北省年度征兵总任务并未减少,国家征兵“五率”考评模式不变,受各种因素影响叠加,今年的征兵组织实施难度更大、大学生征集任务更重、工作作风要求更高。

针对今年征兵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湖北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扩大优先征集对象范围,将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一线人员、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干部群众、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突发事件去世的适龄青年,列为优先征集对象。

针对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等征集重点,《意见》出台了更多硬核优惠激励政策。根据《意见》,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被湖北省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在安置地或工作地(两者任选其一)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其最高贷款额度。《意见》还明确了全省每年组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比例。其中,新招录基层专武干部,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不低于1/3。此外,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其入伍次年8月1日前,由入伍地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省入伍的义务兵,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均按照不低于入伍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执行。

除《意见》外,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更大力度升学就业优惠,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重点征集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合格的优先安排到技术密集型和新型武器装备军种部队服役,尽量安排到专业对口岗位,促进学历水平向岗位能力转化。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做到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张怀如、何武涛、粟毅)

(责编:关喜艳、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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