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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被提起公訴

2021年10月14日08: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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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張璁)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富玉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富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王富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富玉利用擔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主席,貴州省正部級領導干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被告人王富玉離職后,利用原擔任貴州省政協主席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人民日報 》( 2021年10月14日 11 版)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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