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層|“千裡眼”護航春運

“一台車號為鄂A25**W的輕型廂式貨車有違法嫌疑。” 1月17日下午15時許,“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發出預警,武漢市東西湖區交通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劉暉迅速帶領執法小組在東吳大道開展緝查布控,對預警車輛實施攔截。
預警車輛靠邊停車后,駕駛員打開車門欲逃離現場,當場被民警控制。經查,駕駛員蔡某因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証,此次駕駛機動車屬於無証駕駛。
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人民網 張雋攝
2023年春運期間,武漢交警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對重點交通違法車輛開展查緝布控,借力“千裡眼”護航春運,精准消除隱患防降事故。
1月7日至今,武漢交警通過查緝布控系統,共攔截檢查各類車輛2100余台,查處逾期未檢驗車輛1709起,逾期未報廢車輛1起,假牌套牌違法5起,客車超員17起,貨車違法載人17起,無証駕駛4起,駕駛証被吊銷仍駕駛機動車3起。
交警上車檢查乘坐安全。人民網 張雋攝
1月10日,洪山區交通大隊一中隊在武漢站白雲路轉盤對春運車輛進行檢查,交警發現一輛商務車內擠滿乘客,遂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8人,司機准備將老鄉從武漢站帶至隨州。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罰款200元,不記分。民警指出其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后,依法對駕駛員鄒某某處以200元罰款,並安排超員乘客轉運。
1月11日上午,江夏區交通大隊通過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系統研判,發現阮某某駕駛原始車牌為鄂A90**6的小型普通客車(套牌鄂A7M**N)在江夏區境內行駛,車輛可能在湯遜湖某小區內,大隊指揮室立即指令二中隊派民警前往查緝。當日夜間,中隊民警在湯遜湖某小區內將該違法車輛及駕駛員查獲。經查,系駕駛員阮某某為節省進出小區的停車費,套用其弟弟的車牌上路行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民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對阮某某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証記12分。
春節臨近,武漢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駕車時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駕乘車輛要全程全員系好安全帶。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酒后駕駛。(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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